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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警察局查獲新竹某公立醫院精神科主任對院內醫護同仁販售偽藥案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偵九隊三組二、發布時間:95年11月13日三、查獲地點:新竹縣竹東鎮四、查獲犯嫌:孫OO(男、46歲)、小周(化名,男、41歲)五、查獲贓證物:諾美婷偽藥六、案情摘要:(一)日前刑事局偵九隊於網路巡邏時,發現新竹某醫院兩名護士在雅虎奇摩知識網站販賣諾美婷偽藥,經警方多方查證後,發現偽藥來源,來自於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孫OO,全案依規定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二)警方日前偵破王OO及林OO兩名護士網路販售諾美婷偽藥案件,發現其偽藥來源竟來自該院精神科主任孫OO。孫OO於事發後主動到案說明,稱散裝諾美婷係向某藥廠業務代表「小周」拿貨,因「小周」只說是平行輸入的水貨,不知道真正的來源竟是偽藥。孫OO並辯稱只是幫忙護士拿便宜的諾美婷,沒有賺取任何差價,但孫OO身為醫生,殊不知來源不明的水貨,即屬偽藥,且未診斷便以新台幣900元販售該藥給護士,仍違反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孫OO自93年在醫院任職時即開始私下販售該藥,辯稱未賺取差價,且將與公司貨市價3500-4000元不等,價差三四倍之散裝諾美婷認定為平行輸入真品,警方對其專業能力及供詞持保留態度。(三)藥品業代「小周」自93年起提供、販售散裝諾美婷給主任醫師孫OO,再由醫師轉售給醫院護士,護士為賺取外快,挺而走險在網路上販售偽藥,彼此之間雖無犯意聯絡,仍形成國內首見醫療系統販售偽藥鏈。對於業代周OO所販售之偽藥來源,警方正擴大追查當中。(四)減肥藥諾美婷為衛生署公告之醫師處方藥,需經醫師諮詢、藥商管理等程序方能對外銷售,新竹某醫院醫護人員未經掛號門診,便於網路上販售藥品,不論是否為偽禁藥或真品,皆已觸犯藥事法之相關規定。網路賣藥越來越多,當紅減肥藥「諾美婷」也在網路現身。台灣是諾美婷第四大市場,在國內減肥藥的市占率達七成六,高居首位。許多人看準諾美婷的商機,於網路廣泛討論用藥經驗,繼而在網路討論區販售假諾美婷。目前進口到台灣的諾美婷都是中文包裝,但網路藥的包裝、內裝全是英文亦或無包裝之散裝藥品,而偽藥成分不明,可能危及健康。警方呼籲民眾,不要向不明來源購買任何藥品,免得得不到健康,又吃出一身病。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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